不“刷脸”就不让进!凭什么,我同意了吗?

对于“刷脸”,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。如果你经常乘坐火车出行,应该已经体验过安检口的“刷脸”系统。除了安检场景,酒店、银行、支付工具等也陆续推出了“刷脸”入住、“刷脸取款”、“刷脸”支付等诸多功能。

  刷脸安检

图片[1]_不“刷脸”就不让进!凭什么,我同意了吗?_泽客资源网

  上述这些“刷脸”,部分是强制性需求,部分有自主选择的权利,尚且都能接受。然而,随着“刷脸”的热度持续上升,不少小区、景区等也开始主动或被动引入这项技术。令人无法接受的是,其中有些景区和小区在未征得固定年卡用户、业主等同意的情况下,就擅自决定实施“刷脸”,不然就不能入园,不能进门。

  例如此前在网络上引发网友强烈关注的“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”中,某动物园在没有征求年卡用户意见的情况下,单方面决定把之前的指纹入园认证改为人脸识别认证,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。一位持卡的大学教授为此将该园告上了法庭:凭什么没征求我们的意见,就默认我们都同意把面部信息提供给你?

  是啊,凭什么!

  火车站安检、酒店登记,都属于重大公共安全需求,这无可厚非。可如果随便一家什么单位都能强制性收集公众的人脸识别数据,那么大家的隐私权益和安全岂非荡然无存?虽然国内对于个人隐私没有欧洲人那么看重,但是也容不得自主选择权被如此剥夺,生物信息数据安全被如此忽视。

  更何况,在一些实践案例中,进行“刷脸”还需要实名制,收集个人诸多信息之外,甚至还要收集家庭信息。在数据安全风险本就不断扩大的今天,谁还愿意去让渡这么多的隐私,换取所谓的“方便”。也难怪本来还有所期待的公众,对于“刷脸”逐渐产生一定的抵制情绪。

  在美国,因为民众的疑虑以及对于隐私保护的重视,已经有多个城市禁止或限制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;而在欧盟,自从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生效以来,已经对多起数据泄露事件进行了查处,对于发展人脸识别同样保持着高度谨慎的态度。

  说到底,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确有其有利的一面,但也不能忽视其有弊的一面。无论是“刷脸”技术的研发,系统、设备的生产和应用,还是相关面部数据的收集、管理、储存、利用等环节,都需要保证依法依规进行,都需要将个人隐私安全与权益放在首位。没有必要收集的,一律不进行收集;不允许进行商业利用的,一律不能进行使用。

  有法律专家指出,人脸识别技术要想取得长远发展,必须不断规范管理、推动立法保护。目前,我国虽然出台了多部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,但是还未有一部专门面对生物识别应用的法律。如果能够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,对“刷脸”的获取、保存等方面进行规范,那么不仅可以强化对公民隐私安全的保护,也可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与指导,好让民众放心。

  前不久,支付宝发布了首个“生物识别用户隐私与安全保护倡议”,呼吁各大科技企业要对生物识别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应用,提高生物识别的水平。这无疑是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、保护用户隐私安全方面的表率。当然,倡议需要落实,规范需要落地,重视生物识别数据的保护需要全体行业企业的积极主动参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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